日期:2025-11-07 阅读(383) 发布:康达检测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31号)、《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苏政发〔2016〕169号)、《连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连政发〔2017〕35号)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,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,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2025年连云港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》(连环发〔2025〕39号)要求,连云港金宝铝业有限公司属于名录内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。连云港金宝铝业有限公司根据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 1209-2021)、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(试行)》、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)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《关于印发〈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“回头看”工作指南〉的通知》(环办土壤函〔2023〕8号)等文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、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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